(The following statement was released by the rating agency)
HONG KONG/SHANGHAI, May 04 (Fitch)
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在一份新的報告中指出,台灣銀行業巴塞爾協定III階段性的資本規範時程進展如期,在面臨經濟艱困的環境中銀行有充足的資本作為損失吸收的緩衝。由於
台灣主管機關以較嚴謹的核心資本定義與保守的風險權數來計算資本比率,台灣銀行業資本水準比表面數字高,且無高度槓桿之情形。該報告比較各國對曝險採計不同的風險權數,並
指出採用信用風險標準法與內部評等法所造成的差異。
台灣銀行業普遍而言已提升其資本水準,僅少數銀行,尤其是公股銀行,仍需擴充資本以期在2019年前符合巴塞爾協定III之規範。惠譽認為主管機關積極的審慎監理措施,為
台灣銀行業增添損失吸收緩衝;相關措施包含申設海外分支機構的銀行其最低資本比率需加計二個百分點、額外的資本計提,以及提高對中國曝險與房貸的損失準備。
註: 此為中文譯本,若與原英文版本有任何出入,請以英文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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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 Huang, 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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